《国学知识》·宋代宰执(宰相、执政)名号变更简表
(即因品级高,不授于人) 左辅、右弻
不除人 改称左丞相、右丞相 参知政事(副相) 尚书左仆射
尚书右仆射
门下侍郎
中书侍郎
尚书左丞
尚书右丞 太宰
少宰
门下侍郎
中书侍郎
尚书左丞
尚书右丞 参知政事 枢密院 枢密使(知院事)
枢密副使(同知院事)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签书院事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 枢密使
枢密副使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签书院事
同签书院事
注:
1、“三师”、“三公”为宰相、亲王的加官,除少数权臣外并不预政事。
2、宋承唐制,只有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平章事”才为担任实际职务的宰相。
资料来源:刘昫《旧唐书·职官志》,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百官志》,脱脱、阿鲁图《宋史·舆服志》,徐松《宋会要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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