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消长与阴阳互转、转化
阴阳之间的相互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永远处于静止和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即所谓“消长平衡”。消长,指阴阳两者始终处于运动变化之中。所谓“消”,意为减少、消耗;所谓“长”,意为增多、增长。它们指的是数量的变化。古代思想家以消长来概括阴阳的运动变化,其基本形式包括阴消阳长,阳消阴长,表现为阴阳双方的你强我弱,我强你弱,这种形式主要是和阴阳的对立制约关系相联系的;阴阳皆长,阴阳皆消,表现为阴阳矛盾统一体的我弱你也弱,我强你也强,它主要是和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相联系的。“平衡”是指阴阳之间的消长运动如果是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进行的,这种消长运动往往不易察觉,或者变化不显著,事物在总体上仍旧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此时就称作“平衡”。阴阳就在这种运动变化中,生生不息。但任何一方太过盛或太过衰,破坏了“阴消阳长,阳清阴长”的动态平衡,就会引起机体的不适。比如白天阳盛,人体的生理功能也以兴奋为主;而夜间阴盛,机体的生理功能相应的以抑制为主。从子夜到中午,阳气渐盛,人体的生理功能逐渐由抑制转向兴奋,即阴消阳长;而从中午到子夜,阳气渐衰,则人体的生理功能由兴奋渐变为抑制,这就是阳消阴长。
阴阳学说还认为,阴和阳之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寒饮中阻患者本为阴证,但由于某种原因,寒饮可以化热,即为阴证转化为阳证。阳证也可以转化为阴,如某些急性温热病,由于热毒极重,大量耗伤元气。在持续高热的情况下,可以突然出现体温下降,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阳气暴脱的危象,这种病征变化,即属于阳证转化为阴证。但如果抢救及时,处理得当,四肢转温,色脉转和,阳气得以恢复,病情又可出现好的转机,可见阴阳互相转化是有条件的。
阴阳转化主要是指事物总的阴阳属性的改变。任何事物都存在阴阳两个方面,阴阳的孰主孰次就决定了这一事物当时的主要特性。事物内部阴阳的主次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处于消长变化之中,一旦这种消长变化达到一定阈值,就可能导致阴阳属性的相互转化。
阴阳的转化一般都出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即“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往往表现为量变基础上的质变。
阴阳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物极必反”,这里的极,是指事物发展到了极限、顶点。这个是促进转化的条件。
◎阴阳的消长
阴阳的消长中,消指消亡,长指生长,喻旺盛之意。若一方的消亡不足,就会引起另一方的滋长、旺盛。若一方的太过,也会导致另一方的不足。总之,阴阳双方并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是处于此消彼长,此进彼退的运动变化中,即所谓“阳消阴长,阴消阳长”。
例如,一年四季的气候变化,从冬至春人夏,气候由寒逐渐变热,是一个“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至秋及冬,气候由热逐渐变寒,又是一个“阳消阴长”的过程。由于四季气候有阴阳互相消长的变迁,所以才有寒、热、湿、凉的不同变化,在正常情况下,阴阳消长处于相对平衡状态中。
这种阴阳的消长观点,对于认识人体“内动”机制运转能力的变化发展的因素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阴阳互换、阴阳相互转化
湘云道:“……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体现的是阴阳消长转化的关系。
.阴阳转化,是指一事物的总体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属阳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阴的事物,属阴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阳的事物。事物或现象的运动变化发展到极点,即阴阳双方的消长变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其阴阳属性就会发生转化,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重阳必阴,重阴必阳。”比如时间变化,一日之中,一年之内,随着时间运行的轨迹,阴阳不断地消长转化,因此有了四时之温凉寒暑。《管子·乘马》说:“春秋冬夏,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阴阳之化也。”指出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推动了四时寒暑的更替和日夜的长短变化,是阴阳消长转化的体现。
阴阳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黄帝内经》中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腠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寒极生热”即阴寒之症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变生热象,好像冬寒转化为春温、夏暑,在病理变化中像寒症发展到寒极阶段,格阳于外,虚火浮动,出现阴盛格阳的假热现象。“热极生寒”即认为阳热的病症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阴寒的病症。一般由热转寒多由于正气耗伤,属病情逆转。如热性病热极伤阴,阴竭而致阳脱,出现四肢厥冷、大汗淋漓、脉微欲绝的亡阳症;亦有因热邪深伏出现热深厥深的假寒现象。因此,治病、养生必须知晓阴阳,阴阳是治病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