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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外经》·第三卷之心火篇第二十七

中国古代经典 佚名 著 2024-07-01

少师曰:心火,君火也。何故宜静不宜动?

岐伯曰:君主无为,心为君火,安可有为乎!君主有力,非生民之福也。所以心静则火息,心动则火炎。息则脾胃之土受其益,炎则脾胃之土受其灾。

少师曰:何谓也?

岐伯曰:脾胃之土喜温火之养,恶烈火之逼也。温火养则土有生气而成活土,烈火逼则土有死气而成焦土矣。焦火何以生金,肺金干燥,必求济于肾水,而水不足以济之也。

少师曰:肾水本济心火者也,何以救之无裨乎?

岐伯曰:人身之肾水原非有余。况见心火之太旺,虽济火甚切,独不畏火气之烁乎。故避火之炎,不敢上升于心中也。心无水济则心火更烈,其克肺益甚。肺畏火刑,必求援于肾子,而肾子欲救援而无水,又不忍肺母之凌烁,不得不出其肾中所有,倾国以相助。于是水火两腾,升于上焦,而与心相战。心因无水以克肺,今见水不济心火来助肺,欲取其水而转与火,相合则火势更旺。于是肺不受肾水之益,反得肾火之虐矣。斯时肝经之木,见肺金太弱,亦出火以焚心明助肾母,以称于实报肺仇而加刃也。

少师曰:何以解氛乎? (周文建注:纷)

岐伯曰:心火动极矣,安其心而火可息也。

少师曰:可用寒凉直折其火乎?

岐伯曰:寒凉可暂用,不可久用也。暂用则火化为水,久用则水变为火也。

少师曰:斯又何故欤?

岐伯曰:心火必得肾水以济之也。滋肾安心则心火永静,舍肾安心则心火仍动矣。

少师曰:凡水火未有不相克也,而心肾水火何相交而相济乎?

岐伯曰:水不同耳。肾中邪水最克心火,肾中真水最养心火,心中之液即肾内真水也。肾之真水旺,而心火安。肾之真水衰,而心火沸。是以心肾交而水火既济,心肾开而水火未济也。

少师曰:心在上,肾在下,地位悬殊,何彼此乐交无间乎?

岐伯曰:心肾之交,虽胞胎导之,实肝木介之也(周文建注:胞胎为脏,心包为腑,两者配对且有经络相连)。肝木气通,肾无阻隔,肝木气郁,心肾即闭塞也。

少师曰:然则肝木又何以养之?

岐伯曰;肾水为肝木之母,补肾即所以通肝木。非水不旺火,非木不生火,心液之不枯,必肝血之常足。欲肝血之不乏,必肾水之常盈,补肝木其要不外补肾水也。(周文建注:肝肾同源也)

少师曰:善。

陈士铎曰:心火,君火也。君心为有形之火,可以水折。不若肾中之火,为无形之火也。无形之火,可以水养。知火之有形、无形,而虚火,实火可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