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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外经》·天厌火衰篇第十二

中国古代经典 佚名 著 2024-07-01

容成问曰:世有天生男子音声如女子,外势如婴儿,此何故欤?(周文建注:外势即男性阳具,俗称阴茎)

岐伯曰:天厌之也。

容成曰:天何以厌之乎?

岐伯曰:天地有缺陷,安得人尽皆全乎?

容成曰:天未尝厌人,奈何以天厌名之。

岐伯曰:天不厌而人必厌也,天人一道,人厌即天厌矣。

容成曰:人何不幸成天厌也了

岐伯曰:父母之咎也。人道交感,先火动而后水济之,火盛者生子必强,火衰者生子必弱,水盛者生子必肥,水衰者生子必瘦。天厌之人,乃先天之火微也。

容成曰:水火衰盛分强弱肥瘦,宜也,不宜外阳之细小。

岐伯曰:肾中之火,先天之火,无形之火也。肾中之水,先天之水,无形之水也。火得水而生,水得火而长,言肾内之阴阳也。水长火,则水为火之母;火生水,则火为水之母也。人得水火之气以生身,则水火即人之父母也。天下有形不能生无形也,无形实生有形。外阳之生,实内阳之长也。内阳旺而外阳必伸,内阳旺者得火气之全也。内阳衰矣,外阳亦何得壮大哉?(周文建注:外阳亦指男性阳具,俗称阴茎)

容成曰:火既不全,何以生身乎?

岐伯曰: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天厌之人,但火不全耳,未尝无阴阳也;偏于火者,阳有余而阴不足,偏于水者,阴有余而阳不足也。阳既不足,即不能生厥阴之宗筋,此外阳之所以屈而不伸也,毋论刚大矣。

容成曰:善。

陈远公曰:外阳之大小,视水火之偏全,不视阴阳之有无耳。说来可听。